闽侯县气象站1953在福州市效东门建站,1956搬迁至福州市郊城门,1982年又在闽侯县甘蔗镇山前山建站,1983年1月开始正式记录。
闽侯县气象局为正科级中央属垂直管理单位,实行以省气象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分级管理。内设办公室、防雷办、测报股、预报股、防雷中心。局内配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党风廉政监督员1人。
承担本县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和有关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
2、准确、即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
3、根据气象行业发展思路,结合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促进气象事业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其他气象信息发布。负责全县电视气象预报节目的组织和制作,参与有关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
5、管理与指导本县气候资源的开发、应用和保护,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气象环境评价的论证和审查。
6、负责本县气象科技和气象情报服务,目前对外服务主要有气象长、中、短期天气信息预报,电话12121信息服务,电视天气预报以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
7、归口管理全县人工影响局部天气、雷电灾害预防,参加气象相关设施的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和技术培训。
8、完成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显著加快,气象资料卫星接收处理系统建立、 “12121”自动天气信息答询台开通、闽侯电视天气节目开播、闽侯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和闽侯气象网站建立使我县预报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闽侯县气象局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做到“决策服务让领导满意,公众服务让社会满意,专业服务让用户满意”。